
为切实做好自治区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请各地遵照执行,并指导属地考生做好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备考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
一、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筹协调,建立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相关高校及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体育统考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体育统考各项工作,制定考务细则和应急预案。
(二)坚持“三个确保”基本原则。一是确保体育统考工作安全有序。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及涉考人员人身安全,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二是确保公平公正。各考点必须严格组织管理,规范流程,强化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规范。各考点要严格评分标准,坚持统一尺度、规范操作,确保结果客观准确。
(三)强化组考工作机制。各考点须完善体育统考工作机制,在当地招委会的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相关高校具体承办体育统考工作,组织协调体育统考相关事宜。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做好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建立体育统考期间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和处置等机制。
(四)设置两个体育统考考点。为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共设置乌鲁木齐市、喀什市两个考点,南北疆同步开展体育统考。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委派巡考工作组,检查、指导、监督考点工作。各考点须协调当地卫健部门组织医疗人员全程现场值守。
(五)严格人员选聘和培训。各考点要严格选聘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作风过硬的裁判员、记录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并对全体人员开展考前业务培训和模拟演练,确保其熟悉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体育统考办法、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统一工作流程及评分标准等。加强对所有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培训,做到守底线、知敬畏,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自治区202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27年普通高考准考证号。高考网上报名时,须选择“体育加试”;未选择“体育加试”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自治区2027年体育统考。
2.凡报考2027年区内外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如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社会体育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2027年体育统考。
3.考生应具备体育运动所需身体素质与锻炼基础,身体健康,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无影响剧烈运动的疾病。考生如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所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相关疾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是否参加体育统考由考生自行决定,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参加体育统考后,若因本人身体条件不满足招生院校录取标准造成未能录取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同时向考生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二)报名确认及缴费
1.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2027年4月6日中午12时至4月9日18时。完成缴费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确认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截止时间后不再进行补报补缴。
2.所有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xjzk.gov.cn,下同),在“公众服务大厅”栏目中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新疆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缴费结束即进入考试编排环节。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报考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由于考生自动放弃考试、填报信息有误等导致无法参加体育统考以及个人原因重复缴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3.体育运动存在风险,建议考生考前自行购买考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及伤亡,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参加体育统考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育统考项目与计分规则
(一)考试项目(共4项,每项满分25分,总分100分):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kg /女4kg)。
(二)评分标准:严格执行《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标准(2027年版)》,统一尺度、客观评分。
(三)体育统考各项目规范
1.100米跑
(1)考试基本信息
① 执行标准:按照国家田径运动最新竞赛规则100米跑规定执行。
② 考试场地:标准400米塑胶田径场直道。
③ 考试方式:分道跑、分组考试,每组人数不超过8人。
④ 考试次数:每位考生仅有1次正式考试机会。
⑤ 着装要求:不得赤裸上身,可自备钉鞋。
(2)完整考试流程
① 考生到场后,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完成人脸识别登记。
② 考生前往起跑线做好考试前准备,规范粘贴号码贴。
③ 统一起跑口令:各就位→预备→鸣枪。
④ 考生到达终点后,返回自己的跑道,面向工作人员等候成绩记录。
⑤ 成绩经考生确认后,须由考生本人在成绩记录处亲笔签名予以确认。如对成绩存有异议,须立即向主考官提出申诉,以便考官进行核查。
(3)动作规范要求
① 起跑规范: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使用起跑器,如需使用只能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起跑器。
② 计时判定:从鸣枪瞬间开始,至考生躯干(头、颈、四肢除外)任意部位抵达终点线后垂直面瞬间结束。
③ 跑进规范:全程在自身跑道跑进,禁止窜道、阻挡他人,需完整跑完全程。
(4)违规判罚
① 资格取消:起跑犯规1次,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② 成绩判零:跑进途中擅自窜道、恶意阻挡其他考生正常跑进、未跑完全程,成绩记0分。
(5)成绩计量规则
① 以电子计时成绩为核心依据,配备不少于2名操作工作人员;同时,每位考生配备不少于2名手动计时人员。电子计时故障时,以手动计时为准。
② 成绩计量最小单位 1/100 秒(手动计时成绩+0.24 秒=电子计时成绩)。
③ 成绩未达到评分表所定档次的,百分位就低不就高。
(6)特殊情况处理
① 受阻申诉:跑进中遭他人严重阻挡影响成绩的考生,需在成绩公布30分钟内向考点考务办公室提交申诉,查实后予以处理。
② 特殊情况:向地州总领队及考点考务办公室提出申请。
2. 800米跑
(1)考试基本信息
① 考试场地:标准400米塑胶田径场。
② 考试方式:不分道考试,每组人数不超过12人。
③ 考试次数:每位考生仅有1次考试机会。如犯规不得再考。
④ 着装要求:不得赤裸上身,必须穿戴统一号码衣。
(2)完整考试流程
① 考生到场后,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完成人脸识别登记。
② 考生穿戴号码衣,前往起跑线做好考试前准备。
③ 统一起跑口令:各就位→鸣枪。
④ 考生完成全程冲刺冲线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缓慢走动调整状态,等候成绩记录。
⑤ 成绩经考生确认后,须由考生本人在成绩记录处亲笔签名予以确认。如对成绩存有异议,须立即向主考官提出申诉,以便考官进行核查。
(3)动作规范要求
① 起跑规范:采用站立式起跑,禁止使用起跑器,起跑时双手不得触地。
② 计时判定:从鸣枪瞬间开始,至考生躯干(头、颈、四肢除外)任意部位抵达终点线后垂直面瞬间结束。
(4)违规判罚
① 资格取消:起跑犯规1次,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② 成绩判零:跑进中踩踏、越过内侧分道线获利、挤撞、恶意阻挡其他考生正常跑进、未跑完全程,成绩记0分。
(5)成绩计量规则
① 以电子计时成绩为核心依据,配备不少于2名操作工作人员,同时,每组配备不少于3名手动计时人员。电子计时故障时,以手动计时为准。
② 成绩计量最小单位 1/100 秒,手动计时成绩=电子计时成绩。
③ 成绩未达到评分表所定档次的,百分位就低不就高。
(6)特殊情况处理
① 受阻申诉:跑进中遭他人严重阻挡影响成绩的考生,需在成绩公布30分钟内向考点考务办公室提交申诉,查实后予以处理。
② 特殊情况:向地州总领队及考点考务办公室提出申请。
3. 立定跳远
(1)考试基本信息
① 考试设备:采用红外线测距仪自动测量、记录显示考试成绩。
② 考试次数:每人连续试跳3次,每次均应测量有效成绩。
③ 着装要求:禁止穿钉鞋、增高鞋考试。
④ 成绩精度:测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
(2)完整考试流程
① 考生到场后,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完成人脸识别登记。
② 考生进入考试场地前,规范粘贴号码贴,做好考试前准备。
③ 听从仪器指令完成试跳,每次试跳成绩自动记录。
④ 成绩经考生确认后,须由考生本人在成绩记录处亲笔签名予以确认。如对成绩存有异议,须立即向主考官提出申诉,以便考官进行核查。
(3)动作规范要求
① 起跳规范:双脚站立于起跳线后方,原地双脚起跳,起跳前可摆臂蓄力,双脚全程不得离地,禁止垫步、连跳动作。
② 落地规范:双脚同步落地,落地后向前走出考试场地,不得后退。
(4)违规判罚
出现以下任意情况,当次试跳成绩记0分:
① 仪器提示开始试跳后,超时20秒未起跳。
② 起跳时身体任意部位踩踏、触碰起跳线及起跳线前区域。
③ 落地后身体任意部位触及双脚最近落点后方有效区域外。
(5)成绩计量规则
① 成绩判定规范:以考生身体任何部位着地最近点至起跳线或起跳线延长线的垂直直线距离为有效成绩。
② 测量的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3次试跳中的最优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
(6)特殊情况处理
特殊情况向地州总领队及考点考务办公室提出申请。
4. 原地推铅球
(1)考试基本信息
① 器材规格:男子铅球5kg、女子铅球4kg。
② 考试次数:正式连续投掷3次。
③ 考试设备:电子测距设备测量成绩,最小单位为1厘米。
④ 着装及器材要求:场地配备镁粉;禁止佩戴手套、护腕、护腰;禁止用胶带捆绑相邻手指;禁止使用自备铅球。
(2)完整考试流程
① 考生到场后,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完成人脸识别登记。
② 考生连续3次正式投掷,设备自动记录单次成绩。
③ 成绩经考生确认后,须由考生本人在成绩记录处亲笔签名予以确认。如对成绩存有异议,须立即向主考官提出申诉,以便考官进行核查。
(3)动作规范要求
① 技术规范:全程禁止垫步、上步、滑步、后撤步等脚步移动动作。
② 预备姿势规范:进入投掷圈站稳预备姿势后,铅球出手前双脚不得离开地面或水平移动。
③ 持球出球规范:铅球需置于锁骨窝处,单手从肩上向前推出,禁止移至肩下、肩后抛掷。
④ 落地区域规范:铅球必须落在扇形落地区内,方为有效投掷。
⑤ 离场规范:铅球落地后方可离场,必须从投掷圈后半区域走出。
(4)违规判罚
① 投掷过程中出现垫步、上步、滑步、后撤步等脚步移动,或违规持球、抛掷,当次投掷无效。
② 未等铅球落地提前离场,或从投掷区前半区走出场地。
③ 身体任意部位触及抵趾板上沿及投掷区外地面。
④ 铅球未落入指定扇形落地区域。
(5)成绩计量规则
① 测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3次投掷中的最优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
② 若测量成绩在评分标准中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按其中较低的分值评分。
(6)特殊情况处理
特殊情况向地州总领队及考点考务办公室提出申请。
四、体育统考时间与地点
(一)体育统考集中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两个考点进行,分别由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喀什大学具体承办。
(二)考生于4月16日起可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主打印准考证,按系统提示,认真阅读《自治区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附件3,以下简称“考生须知”)《自治区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考生承诺书》(附件4 ,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接受考前诚信教育;并下载打印《考生承诺书》,签字确认后交带队教师,由带队教师统一收齐后提交至考点;
(三)考生须携带专业统考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育统考。
五、违规处理
各地须及时受理各类信访举报,妥善处置体育统考现场发现的各类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各类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事件。对考生、高校、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在体育统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干部,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六、志愿填报和录取
体育类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B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均设置18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我区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各高校招生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依据体育专业统考成绩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当体育统考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低,再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体育统考工作要求。各考点要根据《自治区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方案》《自治区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要结合本地实际,配齐备足体育统考设施设备器材及相关的服务、医疗设施,提前做好体育统考设备器材的安装调试,统筹规划场地器材,制定科学规范的体育统考秩序册,合理安排体育统考时间和场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和组考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各地要认真落实体育统考各环节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岗位责任负责制,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体育统考工作安全平稳实施。体育统考过程中如遇特殊天气情况,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由承办单位统筹安排,合理调整体育统考时间。
(二)确保体育统考工作质量。各考点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凡有直系亲属及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体育统考者,一律不得参与体育统考工作。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选派1—2名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担任总领队,于4月9日16时前反馈总领队信息(详见附件5)。各报名单位可同步选派带队教师,协助总领队做好本单位考生的安全管理、考试纪律教育等工作;考试期间,总领队需全程在考点统一值守,带队教师由总领队统一管理。
(三)加强政策解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准确解读文件内容和意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面向相关教师、教研员及班主任的专题培训,确保一线教育工作者准确掌握政策精神;各高中阶段学校要通过召开专题家长会、主题班会、印发明白纸等形式,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对政策调整“应知尽知、应懂尽懂”。要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政策平稳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生宣传服务。各地要加强对体育统考工作的宣传,使所有报名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及其教师、所在中学知晓体育统考工作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考试宣传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增强考生的纪律意识,积极开展考生考前心理辅导和情绪疏导,有效缓解考生情绪和心理压力,切实做好赴考途中与体育统考过程中的个人安全工作。要加大体育统考宣传力度,及时发布体育统考公告,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和正面引导。
(五)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体育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要采取有效措施,人防技防相结合,切实加强考生身份核验环节,确保考生身份与所持证件一致,严防冒名顶替。纪检部门要加强对考试、登分、成绩公布等全过程监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对违反考试纪律(如服用兴奋剂、伪造材料等)的将根据相关文件处理。
八、其他
(一)体育统考工作依照《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和《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标准(2027年版)》的有关规定进行。各地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缴费、参加体育统考等工作。
(二)报考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以及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通知执行。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育统考。如与上述考试时间冲突无法按时参考的考生,需本人于2027年4月9日18时前向属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延期考试,并出具相关考试准考证,经属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批准。已批准延期考试的考生须于2027年4月22日中午12时前(考试第二天)联系总领队,前往考点完成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事宜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执行。
(四)《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标准》(2027年版)自2027年体育类专业统考起实施,原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1-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标准(2027年版).pdf
附件2-自治区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时间安排表.pdf
附件3-自治区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pdf
附件4-自治区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