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院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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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教育考试院职能

承担自治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考试的信息发布、试卷印制、考务组织、评卷与成绩发布、招生录取等工作以及相关社会类考试任务;承担自治区考试招生政策和考务工作的研究指导、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化考点、考试招生网站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工作;承担自治区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督查指导、信访核查和考务保密工作。完成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疆教育考试院共承担22项考试招生任务,其中国家教育考试6项: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全国统一考试7项: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体育单招),普通话水平测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自治区统一考试9项:自治区区内初中班入学测试,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招生,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招生,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测试,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高职单招)。